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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上市公司365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日期: 2025-12-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学习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英国正版365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校党〔2024〕68 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学院党委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第四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旗帜、凝心聚魂;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五)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主要由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科级以上干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职辅导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学院党委对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学院内各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负领导责任。

学院党委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确定学习内容、审定学习方案、主持学习活动、明确学习要求,抓好学习任务落实,指导和督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者其他成员代行职责。

学院党委副书记是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学院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学院党委党务秘书担任,负责拟定每年学习计划,提供相关学习材料,落实学习的时间和地点,负责人员考勤和学习记录等服务性工作和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准确掌握这一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人才、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统一战线、外交、党的建设、中华民族发展史、世界历史等方面的知识,高等教育及学校、学院事业发展各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事关我省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根据学习内容采取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落实“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把重点发言和研讨交流、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围绕明确的主题、安排充足的时间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认真准备发言,积极参加研讨交流。

   (二)个人自学。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和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实际,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列出学习清单,研读相关学习资料,严肃认真开展自学。

   (三)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在深入了解实情的基础上深化理论学习。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渠道。适当组织专题读书班、报告会、党课、学习讲坛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等开展现场学习,用好网络学习平台载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政治定位,站稳人民立场,胸怀“国之大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在全面系统、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深入理解把握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科学把握学习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加强统筹、精心组织,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力戒形式主义。集体学习研讨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在每年学习总次数中的比重应当超过50%。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每年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提倡结合实际工作撰写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等。

第四章 学习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中央、省委及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学院党委审定后施行,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年度学习计划之外,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由党中央、省委以及上级党组织部署、学院党委统筹安排的学习内容,应当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第十三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加强学习管理,保证学习严肃规范、有序有效。严格学习考勤,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及时补学。加强报告会管理,严格授课人和授课内容政治把关。

   第十四条 学院党委每年年底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 学院党委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作为考核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其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在年度述职时报告学习情况,接受民主评议。

   第十六条 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意识形态职责履行不到位进行问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英国上市公司365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院党字〔2021〕15号)废止。

                                 

      

英国上市公司365党委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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